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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会 : 嘉德四季第37期
作者 : 李光涛(1897-1984)
尺寸 : 27×39 cm(2) 约1.0平尺(每幅)
: 镜心
彦堂先生:
月初曾两函奉呈台前前者已二十余日后者亦有十多天迄今未蒙先生赐示不知曾否已邀鉴及今再为先生一言之
第一,钞写《历代宝案》,此书与整理明清档案极有关系,而且为研究明清两代外藩史料必须参考之书。委托钞写,仅系按月计算,每月不过多一书记之开支,并非在一个有限时期内需要大宗款项应付之事,同时还有抄书工作自本所初期以来即为一寻常恒有之工作,远者不必论,单就复员还都后由光涛经管分配抄写的便有四部之多,有原系抄本,有原系刻本者,总之,不外遵照傅(斯年)先生平素惟一的办法,不论抄本或刻本,凡系外面不易见到之书,一经见及而非卖品者,本所俱必设法钞写一部以供研究人员参考之用。今《历代宝案》一书本为世间孤本,所以光涛前者敢就见闻所及,向先生一言其内容之重要,并建议本所似乎应该传抄一部。如何之处,恭请
先生明示施行,此其一。
第二,暂借台币七百元,借款本为不得已之事,当未借之前期一两个月内,光涛曾经千方百计到处托人卖书,以为如能卖出作为缓急之需,比之借贷当然要强过万倍,无(奈)书不能如愿卖出,而牙医之款又必须如约清偿,因此万不获已,想之又想,考虑复考虑,惟有专函先生一商之。以为先生过去对于一般同事缓集之请一向俱深表同情的,而且光涛所暂借之七百元并非长期挂账,而乃是按月于薪水内分期扣还的,又念光涛自入本所以来,绝少请求之事,窃意先生亦悉其大概。今光涛为此区区借款既函呈先生,恳切请之,当然日夕期待先生批示之。今久久未奉先生批示,就一般恒情论之,光涛当然的认为是深感不安的,此其二。
以上二事,第一件是光涛特别的建议,而且又是本所平时例行之事,光涛之专函说明,不外是尊奉旧例而已。第二件借钱,本为万不得已之事,光涛认为同事间彼此尚常有通融,今请求所中通融一下,也只是本乎人情言之而已。先生对于光涛所请,如无暇批示,便请一言传知程泉生先生,再由程先生转达光涛,亦为万分感激矣。
敬请
著安
李光涛敬上
四三.十二.二七
拍卖场次 : 韵音法墨(lot 1321-lot 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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